延边华宝医药有限责任公司、吉林省康发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,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五条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《关于严格执行<<>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>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食药监药化监〔2015〕85号)规定,依法撤销其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,现予以公布。
证书编号 |
企业名称 |
注册地址 |
撤销日期 |
JL09-Aa-20140212 |
延边华宝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|
汪清县汪清镇大川东路24号 |
2016年7月11日 |
JL01-Aa-20140204 |
吉林省康发药业有限公司 |
长春市宽城区辽宁路1号C栋1401室 |
2016年7月11日 |
特此公告。
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6年7月11日